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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料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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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古代典志介紹
            張松 點擊量:5900
中國政法大學
【關鍵字】
中國;古代;典志
    1、十通
  
   通典類、通志類和通考類三種政書史稱十通。通典類的古籍主要有《通典》、《續通典》、《清通典》三種。《通典》是唐代杜佑撰寫,全書共200卷,記載了上起傳說中的唐虞,下到唐肅宗、代宗時期的典章制度,以事類為中心展開敘述。其中兵刑門中的刑目專門記載古代法律,分刑制、雜議、肉刑議等敘述,保存了不少已經亡佚的上表和奏章等,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續通典》是由清朝官家主持,嵇璜、劉墉等撰寫的,全書共150卷。記載了自唐代中期到明朝末年的典章制度沿革和士大夫議論。與《通典》不同的是其兵、刑分設,刑為單獨一門,也是分刑制、雜議、肉刑議等敘述,其中尤以明朝的法制記述最為完備。《清通典》也是由官府主持,嵇璜、劉墉等撰修的,全書100卷,刑法一目有刑制、雜議、寬恕、考訊、赦宥等,記載了自清朝初期至乾隆時期的清前期典章制度的歷史沿革情況。
  
   通志類典籍一般是指《通志》、《續通志》、《清通志》。《通志》是南宋鄭樵撰寫的,全書200卷,該書記述了自上古三皇五帝直至隋唐五代的的史事,但唐至五代這段時期只記載典章制度,其中就有關于刑法的內容。《續通志》是有清朝官府主持,嵇璜、劉墉等撰寫,紀昀等校訂的,全書640卷,記載了唐代至明朝末期的史事,其中關于刑法的記載又細分為歷代刑制和赦宥兩目。《清通志》與《續通志》一樣都是由清政府主持的,由嵇璜、劉墉等撰寫,全書200卷,記載了自清朝初年至乾隆時期的典章、制度、文物等,刑法分刑制和赦宥兩類敘述,所記內容比較完備。
  
   通考類的典籍有《文獻通考》、《續文獻通考》、《清文獻通考》、《續清文獻通考》四種。《文獻通考》元朝馬端臨撰寫,共384卷,記載了自遠古時期至南宋時期的典章制度歷史沿革,他是以《通典》為藍本的,但論述要較《通典》深刻詳細,其中刑考部分對宋代的刑制記載最為詳細。《續文獻通考》、《清文獻通考》均是由清政府主持,張廷玉等撰寫,紀昀等校訂的。前者250卷,記述了南宋至明末典章制度的興廢概況,體例與《文獻通考》相似,其刑制部分詳細記載了1208-1644年間刑法制度的歷史發展情況。后者300卷,主要介紹了清初期至乾隆時期的典章制度概況,其中刑制部分16卷。《續清文獻通考》是有民國初年的劉錦藻撰寫,共400卷,主要記述了乾隆時期至清末的典章制度沿革,其中刑考15卷,敘述了1786-1911年法律制度的興衰。
  
   十通也有合刊本,另外與其相關的還有清朝黃書霖編輯的《二十四史九通政典類要合編》,全書320卷,將二十四史中的典章制度匯編在一起,1902年約雅堂刊印;清朝汪鐘霖編輯的《九通分類總纂》,上海文瀾書局1902年石印,240卷;清朝孫榮編輯的《中國古今法制表》,16卷,將九通中的法制史料分門別類,列為簡表。
  
2、 會要
  
   會要是以某代、某一時期國家制度、歷史地理、古風習俗等為主要收輯內容的一種史書。由于會要內容涉及典章制度的各個方面,其所保存的原始歷史資料比較豐富,可以彌補史書的不足。中國古代歷朝會要有以下一些:《春秋會要》、《秦會要》或稱《秦會要訂補》、《西漢會要》、《東漢會要》、《三國會要》、《晉會要》、《南朝會要》、《唐會要》、《五代會要》、《宋會要(輯稿)》、《明會要》。
  
   《春秋會要》是清人姚彥渠撰寫的,全書共4卷,記述了春秋時期一些國家的典章制度沿革情況,臺北世界書店1900年刊本,中華書局1955年出版點校本。
  
   《秦會要》,清人孫楷撰寫,全書共14卷,記述了戰國時期的典章制度情況,刑法為其中獨立一門,中華書局1956年出版點校本。
  
   《西漢會要》與《東漢會要》,南宋徐天麟撰寫。前者70卷,主要講述了西漢的典章制度,其中有刑一門,現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本。后者主要記述了東漢王朝的典章制度等各方面情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出版。
  
   《三國會要》,清人楊晨撰寫,共22卷,記載了三國時期各國的典章制度情況,現有中華書局1956年點校本。
  
   《晉會要》和《南朝會要》都是由清人朱銘盤撰寫。《晉會要》共80卷,主要介紹了兩晉時期的典章制度沿革。《南朝會要》則主要記載了南朝宋、齊、梁、陳各國的典章制度,共160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出版。
  
   《唐會要》,五代時期王溥撰寫,全書共100卷,主要依據唐時期的官修《唐會要》(蘇冕曾纂有40卷,楊紹復續纂40卷),校勘補輯而成,并補撰了唐末典制部分。該書是反映唐代典制情況最為詳細的一部會要。1955年中華書局依據清朝乾隆時期的整理本重印發行。
  
   《五代會要》與《唐會要》一樣,也是有五代時期王溥撰寫,共30卷,其記載的關于五代的典章制度史料豐富,分類編纂,加之頗大。中華書局1978年出版標點本。
  
   《宋會要輯稿》,清人徐松根據《永樂大典》中所收的宋代官修《宋會要》輯錄而成,共366卷。該書對宋朝的典章制度沿革作了比較詳細的描述,是研究宋朝法律典制的重要史料。1936年北平圖書館出版影印本,1957年、1987年出版了其復制本。
  
   《明會要》,清人龍文彬撰寫,共80卷,主要敘述了明代各方面的典章概況,中華書局1956年出版標點本。
  
   除上述歷代刑法志、通典、通志、通考、會要外,還有其他一些典志中也有關于法制方面的史料,尤其是二十五史中的一些典志部分,譬如《食貨志》、《禮志》、《兵志》、《職官志》、《選舉志》等,這就需要讀者自己去閱讀,挖掘出自己所需的史料。

【注釋】
本文源自:中國法律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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