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加快法院系統的信息化建設,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無紙化辦公,是建設節約型機關的要求,更是審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發展的客觀需要。筆者認為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所要達到的目標是: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審判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多媒體辦公系統,基本完成審判、辦公和管理的網絡化和自動化。實現從立案、審判、執行到歸檔等審判環節管理的電腦流程化,院領導隨時可以瀏覽網絡中的圖文、數據,上下級法院間的請示、督辦等各項工作也都可以通過網絡傳輸,充分實現“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的要求。筆者通過對一個基層法院的信息化建設情況的調查,進而針對所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自己關于法院信息化建設的看法,希望通過利用現有的資源,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優勢,更好地為司法審判服務。
一、法院信息化系統基礎條件情況的調查
筆者以本院為對象,通過對現有的微機網絡系統硬件設備、軟件安裝、人員素質以及網絡互聯等四個方面展開調查統計,基本情況如下:
(一)微機普及率較高,硬件設施完備
全院(包括法庭)共有微機設備82臺,達到1人1臺微機標準,微機普及使用率高。在這82臺電腦中有全部安裝xp操作系統。cup主頻最低為p4、內存不低于256m、硬盤不低于40g,能夠運行現有各種辦公軟件。另外,還配有復印機2臺,掃描儀2臺,彩色噴墨打印機1臺,激光打印機13臺,數碼照相機1臺,信息化建設硬件基礎較好。
(二)辦公軟件系統化低,使用效率不高
1、缺少一套涵蓋法院各部門工作的系統辦公軟件。目前,全院共安裝了分別屬于9個開發商的11套軟件。主要有檔案管理、司法統計、辦公物資設備管理、人員系統資源管理、執行威懾系統等軟件。存在的問題具體是:如果要完成一個案件流程時,用戶要切換不同的系統,使用不方便。主要是操作者在使用不同開發商開發的軟件時,面對不同的操作界面所產生的問題。讓使用者在完成一系列工作時要分別切換到不同的系統、不同的界面,會使使用者感到很不方便。如:每件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歸檔和后期統計,都要涉及到案件流程軟件、檔案管理軟件和執行信息庫、司法統計軟件等四個軟件系統。這樣使用者在操作時要進行不斷地從這個界面進入另一個界面,不斷重復勞動,同時也容易造成數據的混亂。比如在一起訴訟案件在審結后,需要錄入案件流程信息,同時又要在司法統計軟件中重新錄入一部分內容,如案由、結案方式等。最后還要進入檔案管理軟件進行歸檔錄入。造成了重復勞動。同時,如果有一步更新不及時,那么三方統計出的數據就不一致,又會出現數據混亂,導致工作效率降低的問題。
2、有的軟件與實際工作聯系不夠緊密。由于法院的“地方化”體制,在某些問題處理上具體要求也就各不相同了。并不是每一套軟件的開發都是“量體裁衣”式的根據每一個使用者的需要來開發。使用者使用這樣的軟件時,只要使用軟件的大部分功能或者主要部分的功能就可以了,剩余的部分就沒用了,造成了浪費。如:檔案管理文書版軟件的使用初衷是通過建立以內容問題為索引,來完成文件的快速檢索,但在實際工作中卻是通過建立以發文部門為索引,進行文件檢索,并有許多功能不能使用,造成一定的資源浪費。
3、數據共享不便,安全性不高。這些軟件大多是在2000年左右投入使用的,當時配套網絡技術還不成熟,即使經過若干次升級后,軟件的版本依然單機版占大多數。在這11個軟件中除了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軟件是聯網的軟件以外,余下的10個軟件都是單機版軟件。單機版的軟件具有數據共享不便的問題,造成了現有的網絡資源的浪費。如司法統計軟件,全院各審判庭加上調研室共11個單位安裝了該軟件。由各庭科上報數據,調研室統一匯總。這樣就產生如下的問題,如:院領導想要了解本月結案率的話,必須在全部報表上來后,再由調研室統計得出數據,自己空有聯網微機卻查不到數據的問題。又比如,安裝軟件部門的微機發生故障,所有備份文件丟失的話,那么整個數據都化成了烏有,只有“從頭再來”了。
4、部分軟件售后服務跟不上。在這9個不同的軟件開發商當中,部分開發商在技術、資金等方面基礎比較薄弱,相應的售后服務沒有跟上。一是有的軟件在安裝使用時沒有對使用者進行系統的培訓或培訓資料不全。有的培訓只對使用者進行了簡單的培訓,對軟件的安裝、維護等方面內容只是一帶而過,培訓不完善。二是對軟件使用中出現的漏洞不進行及時修補。原來的檔案管理軟件是在win98系統下安裝使用的,而如今的操作系統全是winxp系統,軟件對系統不支持,這樣就需要在一臺機器上安裝兩個操作系統,在使用時不停地進行系統切換,非常不方便。三是在法律法規進行更改時沒有對軟件進行及時的升級。由于開發商的實力不強,在相關制度更改時,沒有馬上進行軟件內容的迅速更新,造成與實際工作相脫節。如案件流程管理軟件就是在新的案由規定實行后才進行升級的,在此期間錄入系統的新案由就沒法錄入,就形成不必要的矛盾。
(三)大部分使用者可熟練操作微機,但沒有專職系統開發維護人員
法院全體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操作程序,是系統高效運轉的基本保證。在信息化建設中,人的因素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微機的普及,以及對一套辦公軟件較長的時間的使用,不斷在實踐中的摸索,法院絕大多數人員在微機的操作方面上達到了比較熟練的水平。由于信息化意識得到增強,辦案、辦公自動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促進了領導方式、工作方式的轉變。
但是由于專項培訓經費不足等原因,法院基本上都是利用業余時間對法院工作人員集中進行信息化建設培訓,時間、經費、培訓工具難以到位。目前,大部分基層法院無專門的技術人員,各庭科所安裝的軟件大多數由使用者進行維護,網絡維護工作只靠辦公室的有關人員維持,相關技術人員十分缺乏。
(四)完成了聯網,但系統利用率不高、存在安全隱患
目前,除了鄉下法庭的6臺微機不具有與法院內部聯網條件外,剩下的82臺微機中有81臺微機(1臺涉密微機與全院網絡物理隔離,不能上網)由四臺24口交換機連接組成一個對等網,并通過一條10m光纖連入internet。基本上完成了本單位的計算機局域網絡建設,實現了以“審判流程管理”為代表的法院審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但是由于沒有一套合適的信息化系統軟件,現有的網絡資源沒有很好地開發利用。只是利用windows系統自帶的“共享”功能實現簡單的對等共享。在共享數據資料的時候,也進行了病毒的共享。在享受網絡帶來工作上的便利時,同時也受到了病毒的侵擾。如前一段沒更換光纖時,每天都有掉線的情況,主要是由于個別微機中毒,網絡數據堵塞,造成斷網。反映出在實際使用中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問題。
二、關于完善法院信息化系統的建議
從整體上看,全國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還不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法院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就目前來看,我們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轉變觀念,提高對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認識
認識上的誤區影響了制約了網絡建設的推廣和應用的步伐,轉變觀念主要是決策者觀念的轉變,提高對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根本認識。
在現階段的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種種問題,如:全國各級法院系統尚未形成完全統一的信息化建設技術標準,應用軟件低水平重復開發的現象依然存在,造成了人力和資金的浪費;建設發展不平衡,各地區存在很大差別;管理規范不一致,安全保密制度不健全。因而造成了部分決策者存在認識不到位的情況。有的認為是上級法院的事,自己完成網絡建設,勉為其難;有的認為信息化建設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有畏難情緒;還有的感到信息化建設由于應用水平較低,認為是高消費,低效能,有沒有一個樣,建不建一個樣;還有的認為,信息化建設由于保密措施不完善,容易發生問題,始終為安全問題擔憂。要進一步統一大家的思想,尤其是各級法院領導同志的思想認識,要把這項工作看作是“一把手工程”、一項長期工程、一項必建工程,提高對加快信息化網絡化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自覺從思想觀念、管理方式等方面適應加快信息網絡化發展的要求,采取切實有力措施,加快推進法院信息化建設。同時,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大力加強調研,切實加強領導、協調和管理,保證法院信息化建設健康有序進行。
(二)著眼長遠,統一規劃
信息化建設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和資金密集的系統工程,為確保系統發揮整體效益,必須從長遠利益出發,統一規劃。
首先是完成統一的領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領導下,上級人民法院加強對下級人民法院網絡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組織精干的管理隊伍和技術隊伍,落實信息化系統建設、運行、維護資金。
其次是遵守統一的標準。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信息網絡系統建設的相關技術規范①,作為各級法院信息網絡化建設的指導性準則。各級人民法院在計算機信息化建設中要嚴格執行各種技術標準,不得各行其是。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按照網絡應用軟件技術標準,在轄區內統一開發軟件。
第三是做好各類數據資料的收集。現有的硬件設備可以保存大量的電子數據。按照正規化管理活動的要求,
法院各項工作正逐步走向規范,所需數據也基本統一。因而,在目前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沒有統一一套軟件的實際情況來看,收集大量有用數據是必要可行的。而收集的內容,我認為只要是和工作有關的就都收集,在收集中做好分類保存,為日后的信息建設工作打好基礎。
(三)加強人才的培養,建立三級開發維護體系
人的素質是保證系統良好運行的重要條件。無論從目前信息化建設開發階段來看還是從將來系統建成后運行維護角度來看,各級法院都需要一支既懂信息技術又熟悉法院工作的專業技術維護隊伍,由專門的人員負責法院信息化的日常工作。由于各級法院的資金條件、技術水平各不相同,上級法院相對于下級法院各方面的優勢總是要多一些,這樣就形成了三級開發維護體系的基礎條件。所謂三級開發維護體系,就是在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建立起一支由高級法院、中級法院以及基層法院的開發維護人員所組成的技術保障隊伍。具體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完成本省信息化建設具體標準以及軟件的開發與維護,并進行對下級法院維護人員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中級人民法院負責所轄較近地區法院的信息化建設的軟件技術維護與開發;由各基層院完成本法院的信息化建設的軟硬件具體維護工作。這樣做的好處是合理利用有限的資金、技術以及人員資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復開發與利用,同時又提供了信息化建設運行的技術保障。
(四)加大資金投入,提供必要保障
在現有的管理體制下,資金的投入是制約各地方法院信息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因素。
信息化系統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和資金密集的系統工程,要想構建法院信息化系統,一定要有必要的資金保障。如必要的硬件設備購置更新、軟件開發費用、人員培訓費用等。現行的地方法院,財權、物權均受地方政府的管制,由地方政府掌握著財政權。各地經濟發展存在不同,對法院系統的資金投入多少也就各不相同。信息化建設的資金投入對不同的法院來說,困難度也是不同的。筆者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籌集資金,一是上級法院給一部分,二是地方政府劃撥一部分,三是自己籌集一部分,這樣根據各地法院的不同條件,適當劃分資金籌集比例,解決資金困難問題。
(五)利用網絡實現信息傳遞,提高工作效率
在現階段,我們要在現有的條件下合理利用微機網絡資源,完成向無紙化的電子政務系統的過渡,不斷提高現有的工作效率。
各基層院、中級法院基本都聯入了internet,對于要傳輸的部分文檔:如信息簡報、工作計劃、工作匯報、工作報表等文件,具有流量小的特點,大部分只有幾百k的大小,可以使用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傳輸。使用電子郵件的優點是速度快、可靠性高、節省資金。如向上級法院送一份6000字的工作計劃。使用最方便電子傳真方式傳輸大約需要6―7分鐘的電話費、近3米的傳真紙。與此同時存在普通的靜電傳真復印的文件大約一年后就會字跡淡化甚至失效的問題。如果使用電子郵件方式,需要傳輸文件大小是70k左右,如果在網絡正常的情況下,大約只需要幾十分鐘就會接收,接收后用打印機打印出來即可,幾乎沒有什么支出。使用打印機打出的文件資料的保存期限是相對很長的,不會出現短時間內字跡消失的問題。目前,各部門使用電子郵件傳輸文件的情況很多,提高了一定的工作效率。但同時,也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我認為,在使用電子郵件傳遞信息的時候,盡量不要涉及密級文件,同時一定要安裝殺毒軟件,及時更新到最新版本。
(六)建設法院系統信息資源庫
在現有的條件下,建設一個內容豐富實用的網上資源庫,為各級法院干警工作和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務,是一項重要的工作。一方面解決了如何在局域網建成之后充分發揮網絡應有的作用,大力提高工作效率的問題。同時為法院信息化建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豐富的數據資料與寶貴的經驗。但是,網上資源庫應該如何建設呢?
一般有這樣幾種渠道。一是找專門的軟件開發商開發,二是購買現成的軟件資源庫;三是搭建一個平臺,自己積累。這幾種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資源庫的管理平臺,全國內幾乎還沒有能相互支持的,都是各自為戰,結果是俱敗俱傷。筆者認為,從長遠和現實來看,資源庫的建設以第三種為最好。
先不管能不能為其他資源庫平臺所支持,只要實用就好,而且這種資源庫投資少,實用性強,較適合法院的工作的實際。目前,現成的大而全的資源庫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有,一是尋找資源耗費較多精力,二是并不能拿來就可以用,大多數法院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使用的最多的是一些與解決實際問題緊密聯系的內容,如上級法院工作文件、案例分析、調研課題、新出臺的司法解釋等,目的是能解決遇到的具體問題,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大家需要與實際工作學結合緊密的簡要內容。
再一方面原因,大多數法官對一些法學名家的司法理念和思想是很認同的,但是卻又感覺在實際應用中使用起來較困難,覺得與實際工作有距離、應用有困難。而對本地區的一些成功判例、調研成果卻覺得更貼近實際工作,容易學習,也愿意學習、使用。這樣,在建設資源庫時,就可以只搭建一個平臺,讓法官們把自己較好的案例分析、調研文章等上傳、共享,其他法院工作人員下載后,進行分析修改轉為己用,這樣對法官審判實踐可以提供方便而又節省大量時間,還又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最終達到提高司法質量的目的。所以資源庫的建設應發動廣大法院系統工作者們自己動手,豐衣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