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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并購與技術拉動下美國法律出版業轉型信息服務
            渠競帆 點擊量:3785
    
      我們通常都將包括科技、醫學、經管和法律這幾大專業類圖書出版稱為學術出版。而實際上,如果將這四大類進行細分,法律類在其中應是老大哥的地位。也有的公司將科技和醫學出版統稱為STM,在這樣的合并后STM才能拔得頭籌。因此若從嚴格的劃分看,法律才是學術出版中最大的一塊細分市場。以2003年的數據為例,美國專業出版及信息市場的銷售總值為155.3億美元,其中法律出版及信息市場當年的銷售總值為55.7億美元,幾乎占了35.8%的比例。而科學/技術、醫學、商業出版分別占了總規模的32.3%、16.2%和16.2%。
 
  在美國,在近30年前也有許多規模不大的法律出版社,但在1978年之后一輪又一輪兼并潮的沖擊下,都被大型出版集團所兼并,并形成了當今由四大出版集團牢牢把持江山的局面。這四大集團分別是湯姆森(下屬的ThomsonWest)、里德-愛思唯爾(下屬的LexisNexis)、威科下屬的CCH和獨立出版集團BNA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到了2003年,前4大出版集團占據了美國法律市場97%的份額,前3家占據了80%的份額,前2家占據了65%的份額。集中化的趨勢已日益明顯。
 
  我們知道,前三家同時也是世界STM領域的領軍人物,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出版和STM出版領域,這些公司有著高度的業務重合性并形成了競爭局面。
 
  法律出版領域的并購在這幾十年中非常頻繁,歸納起來,并購主要有下面幾方面原因:能獲得很高的贏利率;專業市場允許價格的大幅增長;依賴訂閱銷售可以獲得穩定的現金流;很容易找到讀者群,因此無需在營銷上下太大功夫;產品的發展風險低;美國反托拉斯法的變化允許市場的集中化。從法律圖書的價格來看,過去10年法律類印刷出版物的價格增長了200%,而法律出版社在這上面的投入只增長了5%。因此,不能不說這是一項高贏利的出版領域。
 
  (一)痛苦的轉型期
 
  在互聯網倡導信息共享的今天,很多人都產生疑慮,既然從網上可以獲得法律信息,我們為什么還需要去購買法律圖書呢?為此,各法律出版社花了不少功夫才使人們相信,向他們提供準確的法律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了解高質量的法律研究資料和服務也是需要成本的。同時,出版社也開始出版電子形式的出版物,向律師提供獲得信息的新的電子方式。與此同時,儲存法律類圖書的圖書館也面臨著購買何種形式的出版物的選擇。這種轉型發生在互聯網最初盛行的2000年前,整個應該一直持續到2003~2004年。
 
  2000年11月,美國律師協會對各類出版社進行了一次調查,通過調查發現,有44%的大出版社同時出版了法律圖書的紙質和電子版本;只有16%的出版社在紙質出版外沒有可替換的電子形式;而出版紙質圖書的同時選擇CD或互聯網形式的出版社比例分別為19%和21%。從當時來看,法律出版向電子形式轉型還處于初級階段。
 
  在此轉型階段,出版社的成本變得很高,消費者可以明顯感到電子產品昂貴的價格,這是緣于產品擴張階段電子產品的價格的開發成本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但是,在痛苦的轉型結束后,紙質圖書的生產成本則會提高并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大多數圖書館還是愿意購買紙質的法律圖書,而將互聯網產品和CD產品作為附帶產品。圖書館也開始越來越習慣使用電子產品,但電腦黑客突襲網絡也對他們造成了恐慌,于是儲存數字版的文檔就變得日益重要。圖書館開始積極建設自己的局域網,將各種有價值的信息放到自己的網站上。這也是因為圖書館還有著深一層的擔憂:出版社能夠保證當他們的產品轉換到互聯網后還能向他們繼續提供閱讀這些內容的通道嗎?圖書館希望的是讓使用者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獲得并閱讀這些信息。
 
  圖書館接受電子圖書的原因還有兩個,聯網后,使用者可以在旅游時、辦公室、法庭或家中閱讀,這樣更加方便;另外圖書館空間有限,要保存如今越來越多的紙質圖書顯然困難很大。
 
  (二)向網上出版成功轉型
 
  在2003年SIMBA公司進行的一次調查顯示,在各種形式的法律出版中,圖書占了其中最大的份額(42.9%),獲得了23.9億美元的市場業績;因此可以說在2003年,產品的轉型還沒有結束,圖書仍然是主要的產品形式。網上法律服務的收入比2002年增加了6.4%,達15.2億美元。期刊和書目等出版物呈現溫和增長,而新聞通訊和活頁出現下降趨勢。值得注意的是,在期刊出版領域,法律期刊只占所有專業期刊8.4%的市場空間,而STM的期刊出版則占領著絕對優勢。在各種法律期刊中,關于專利、版權和商標的法律期刊的數量在增長。
 
  到了2003年,法律市場已經從前幾年的熱潮中冷       卻下來,位于市場排名前列的出版社也已經從電子產品的嘗試中瘦身成功,并不斷尋找新的技術來獲得更多的機會。內容已不再是法律出版社滿足和固守的領域,前沿的出版社進入新的領域,為法律專業人士提供法律營銷服務、咨詢、資料查詢等,并向信息提供商的方向轉型,這也是法律出版領域保持活力的秘密源泉。同時,在此基礎上,各出版集團已感到,100萬律師的市場空間遠遠不能滿足他們日益膨脹的胃口,在向電子產品擴張的同時,他們也在全球尋求增長空間。
 
  從2003年之后,法律出版商在積極地進行從網上產品到信息服務商的轉型。由于對法律專業類信息有很大的需求和增長趨勢包括愛思唯爾的LexisNenis(簡稱LN)在線數據庫在內的大型出版集團都在積極發展在線平臺,這也成為各家出版集團全球戰略的重點。因為傳統的出版業務能夠保證相對穩定的年收益,因此公司的全球發展戰略更加側重于在線產品的銷售和開發,以此來保證年銷售額增長的既定目標。
 
  2005年湯姆森的年度報表表明,2005年湯姆森的電子軟件及服務的銷售已占集團總業務的69%,而印刷產品的銷售只占銷售的31%。這說明,大型出版集團已成功實現了向網上產品的轉型,印刷產品的銷售在呈逐年下降趨勢,CD的銷售也在減少,而網上產品及相關的信息服務的銷售卻在大幅增加,僅此兩項湯姆森2005年比2004年增長了11%。
 
  (三)積極打造信息服務平臺
 
  大型法律出版集團建立的信息服務平臺依賴的是內容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系統。內容管理具有諸多方面的優勢:如減少了搜索法律文件所需的時間;幫助法律公司運行文件管理系統;提高效率、減少立案時間。律師可以使用外部資源搜索內部文件(如起訴狀、備忘錄等)。
  愛思唯爾下屬的LexisNexis作為法律、新聞和商業信息領域的領導者,在2002~2005年四次獲得了100家內容管理優秀企業的稱號。這幾年,LexisNexis不斷更新了網絡搜索的應用軟件的版本,為法律專家尋找相關資料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也使律師事務所能夠以各種形式組織、管理、整合及傳遞內容。LexisNexis目前在世界100個國家開展業務,旗下有多家美國著名的法律出版社。LexisNexis成立于1973年,憑借其搜索工具為其他公司開辟了一個信息搜索的平臺,隨后在法律出版領域不斷擴大。愛思唯爾于1994年將其收購。
 
  在法律出版領域排名第一的湯姆森法律與法規集團,也開發了先進的技術軟件平臺Westlaw。目前這個網上使用工具在全世界有數百萬的用戶,為他們提供技術支持和資料的幫助。與愛思唯爾在STM領域的SciemceDirect一樣,Westlaw這一服務平臺已成為全年、全天候的服務工具。湯姆森于1996年收購了West集團,經過歷年的演變形成今天首屈一指的湯姆森法律法規集團。該集團有新法規(NewStatutes Plus)平臺,可自動進行法規的搜索,同時還提供了法規被引用的法律案件。此外,湯姆森還收購了幾家科技公司,因此加速了向數字工具及服務領域的轉型。同時還收購GlaserLegalWorks,成為法律論壇等活動的組織者。
 
  作為行業排行第三的威科,2000年收購了威立的loislaw法律出版集團,其包括CCH及Aspen在內的稅收、會計與法律出版共銷售7.17億美元,威科2004年總銷售44.5億美元。
 
  BNA是美國僅存的一家獨立的法律出版社,它之所以在并購頻繁的大潮下仍幸存下來,與該公司的機制有關系。BNA是美國最古老的完全由雇員所有的公司,創建于1929年,最初是美國日報的分支機構。從1947年開始完全實行雇員所有制。如今,BNA的股票仍然由在職員工和退休員工所有。所有員工在平等基礎上均可購買公司股票。在BNA的獨特的員工所有的形式下,高級人員并沒有特殊的股權。每年由員工選舉董事會成員及主席,目前公司的股東為BNA80%的員工,同時公司還規定任何一位員工的股份不能超過3%。BNA于2005年1月開始使用UNISON商務軟件,該軟件由在企業資源計劃(Enterprise ResourcePlanning,簡稱ERP)開發領域頗負盛名的Global Turnkey Systems GTS公司專為出版社和信息提供商設計。BNA也因為使用UNISON迅速提升了在法律出版領域的地位。
 
  在全球推廣方面,網絡有其便捷性和先天的優勢。同時出版集團還發現,網上業務的拓展要比紙質出版遇到的屏障要少得多。一位出版集團市場部的人士表示,在中國對外資出版社的進入還有某些限制,因此從信息提供的角度來說,網絡的推廣會更容易,從其更新速度、信息量及資源共享方面也有紙質信息類產品不可比擬的優點。 
 
 附表:世界法律出版集團排名(銷售收入)
 
集團名: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湯姆森(下屬的Thomson West)
 30.1億美元
 32.8億美元(集團總銷售80.6億美元)
 34.9億美元(集團總銷售87.0億美元)
 
里德-愛思唯爾(下屬的LexisNexis)
 21.62億美元
 23.64億美元(集團總銷售92.6億美元)
 26.68億美元(集團總銷售98.15億美元)
 
威科下屬的CCH
 14.1億美元
 7.17億美元集團總銷售44 .5億美元
 不詳
 
獨立出版集團BNA
 2.43億美元
 3.21億美元
 不詳
 
【注釋】
本文來源: 中國圖書商報 (建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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