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主意識的提高和民主進程的推進,目前幾乎每一個部門都有一整套關于政務公開的規章、制度。但政務公開真正到落實的層面并不令人滿意――“建章立制,一張廢紙!”一些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和委員曾抱怨說。
例如,房地產宏觀調控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群眾對公開商品房銷售、價格等信息呼聲很高。但從當前的情況看,房地產信息公開存在數據不完整、時效滯后等問題,而且,一些地方的網上房地產系統只能查詢當日房產交易情況不能查詢歷史數據。
規劃也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某地規劃局號稱“規劃圖紙網上全公開”,但上網點開一看,只有一張分辨率極低的規劃彩圖,不僅沒有任何數字參數,而且若要放大圖片一探究竟,只能看到彩色的“馬賽克”。對此,群眾有疑問:是技術手段支撐不了,還是有關方面不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這種行政部門有意或者無意的“粗枝大葉”在其他領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干部寫匯報,動輒“大部分群眾表示滿意”,至于“小部分”不滿意什么,有什么具體意見則語焉不詳;有的部門舉行聽證會,一不小心反對意見就會被“個別”掉,變成“也有個別聽證代表提出了不同意見”……
浙江溫州的一個縣級市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當地有幾個村的村民經常到市里反映村務沒有公開。市里問到村里,村里回答說,公開了呀,沒有哪個月不公布的。市里就疑惑,怎么你說公開村民說沒公開?下去一檢查,情況大白――公布的賬目中“其他”項竟然占到了總支出的百分之六七十。
政府信息公開應該“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但在實際過程中卻是“不重要的選擇性公開,重要的一律不公開”。反觀我們一些關于信息公開的規定,原則性條文多,深入細致的限定少,其結果是公開內容圍著權力機構的需要打轉,真正群眾想要知道、急于知道的內容卻沒有公開。
信息公開是群眾知情權的重要內容,是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基礎。國務院常務會議年初已原則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意味著政務信息公開將從一般原則性要求正式進入法律體系,這無疑是一件大好事。但人們擔心:如果缺乏細節的保障,“陽光”也將蒼白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