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是保障人民法院在新形勢下依法公正獨立行使審判權的需要,是維護國家司法統一的需要。因此,信息化網絡建設和應用是人民法院今后一個時期信息化建設的重點。基層人民法院在信息網絡建設、使用和管理維護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困難,因此,有必要對基層法院信息化建設進行剖析,對信息化網絡系統的軟硬件建設以及應用管理維護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討。
一、基層法院信息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建立法院信息化網絡系統,目的是利用計算機網絡實現辦公自動化,管理自動化,通訊自動化,其中最主要的是應用辦公自動化。一個完整的辦公自動公系統包括信息的生成和輸入,信息的加工和處理,信息的存諸和檢索,信息的復制,信息的安全管理等,其作用就是提高辦公效率和辦公質量,改善辦公條件,減輕勞動強度,實現管理和決策和科學化,防止和減少人為的差錯和失誤。從現在的信息化建設狀況看還存在著許多問題:
(一)干警應用網絡積極性不高,制度落實不力。信息化網絡建成初期,由于人們對現代高科技的事物認識不夠,加之人的惰性,要放棄傳統的手工作業是很難的,隨著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有些人只滿足于一分鐘能輸入幾個字,滿足于一些簡單的操作;更有一些年紀稍大一點的人,說什么“人老了,搞不懂高科技的東西”,“人老了,眼睛不行了,看不清顯示屏上的字”;有一些人不利用計算機進行辦公,只用來玩什么游戲;有些人不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辦公,只用來上互聯網;有一些人上了一天班,連計算機也沒有打開過一次;有一些人在錄入掃描圖片時,不管掃描是否清晰,是否整潔、美觀等等這一系列現象,均表現了現代化辦公缺少熱情和積極性。基層法院相當部分干警在思想觀念中存在著只須懂法就可以勝任審判工作的觀念,對信息化的了解也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微機打字、信息化就是上因特網,對信息化的范圍認識不明確,對信息化開展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沒有認識到信息化建設對審判工作有著什么樣的作用。這就是基層法院阻礙信息化建設與審判業務相結合的重要因素,對于怎樣把現代化信息技術運用到審判工作中來、如何用現代化信息技術促進法院各項工作的發展,研究較少,重視不足。
(二)經費困難制約了信息化建設發展。信息化建設得到各級法院領導的重視,得到干警普遍認同是不爭的事實。信息化建設是法院物質裝備建設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除在建設初期要投入資金購買軟件、微機、掃描儀、數碼相機和打印機外,在局域網建成后,對網絡的維護以及易耗品等的開支,都需要強有力的資金做后盾。然而,基層法院經費本來就緊張,要在有限的經費中拿出錢來用于網絡建設存在相當大的困難,這也造成了部分已建局域網絡的法院對網絡的運行和使用的程度遠遠沒有達到應有的要求和效果,使其對信息化建設的前景、作用失去信心,網絡的作用也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信息化工作處于停滯狀態。
(三)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嚴重滯后,缺乏懂法律、懂網絡和懂管理的復合型人材。法院管理是一門學科,必須符合司法的特點。信息化建設是一門科學,必須符合科學規律。要把信息化建設與法院管理對接,就需要開發商熟悉法律知識,更需要法院有計算機管理專門人材,不僅要懂法律知識和電腦知識,而且還要懂法院管理,起消化和改進開發商開發的管理軟件作用。隨著法官職業化建設進程的加快,法官學習培訓的機會相對增多,但是卻忽略了法院專門人材----網管人員的培訓,使起著媒介作用的網管人員知識單一。法院的計算機專業人員,大多是計算專業畢業的,普遍缺乏法律知識,普遍缺乏對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認識,缺乏法院管理的知識和能力,更不能有效地實現領導的管理意圖。因而很多僅能起到對網絡進行維護、硬件進行維修、故障進行排除,缺乏將網絡技術、法律和法院管理有機聯結起來的復合型網絡技術管理人員。
二、基層法院信息化建設應堅持的原則
數字法庭建設應堅持什么樣的原則?數字法庭建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在哪里?今后數字法庭的發展方向是什么? 這是基層法院需要解決的問題。信息化建設至少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以統一規劃為基礎,制定科學規范的信息化標準
要堅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統一建設、求同存異的原則,制定建設目標、范圍和進度;一是規劃嚴格遵照國家電子政務系統建設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信息網絡信息系統建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以及國家有關信息化建設的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要求,對所有項目都進行嚴格的專家論證。二是規劃在總體目標設計中,要體現為構建規范司法行為的長效監督機制提供信息化手段的要求,要體現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思想和為訴訟當事人提供司法信息服務和便利條件的理念,要突出體現為基層法院,特別是在一線工作的法官提供信息服務的思想。三是在信息化建設規劃中,一定要把司法信息資源應用的范圍、應用深度最大化作為系統建設目標之一,千方百計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為使用者提供全面、便捷的信息服務,努力消除數字鴻溝和信息孤島。這就必然要求系統在規劃、建設的初期,就為法院與公安、檢察、監獄、工商等其他國家機關之間的數據交換與共享應用提供接口,保證信息共享應用的需要。
(二)以法院業務應用為導向,完善信息化建設的內容
信息技術應用于法院審判業務,給傳統工作模式帶來了很大的沖擊。隨著信息技術和產品應用的普及,法院審判業務與信息技術的耦合度進一步增加,法院信息管理系統已成為審判工作的重要輔助手段,是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能作用的重要物質保障條件。同時,信息化應用的方向由原來的案件審判信息管理為核心,轉向以案件審判信息管理為基礎、以審判業務管理為核心,將案件執行、審判監督、法院管理、業務協作、社會服務等各個方面全部納入信息化應用的建設范疇中,配合我國法院司法體制改革進程,滿足法院不斷增長的應用需要。基于此,法院的信息化建設一定要從實際需求出發,以業務應用為導向,用開發帶動應用,用應用指導開發,形成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
(三)以強化服務為著力點,發揮信息化建設的作用
隨著信息化應用的逐步深入,法院內各個層面上的用戶對信息技術的應用意識都有很大的提高,潛在的業務需求也將顯現出來。這就需要應用系統在應用廣度、深度等方面進行全面完善,不僅要注重案件流程管理,更要注重案件實體管理;不僅要注重信息數據管理,更要注重信息數據應用;不僅要注重信息內部流轉,更要注重信息外部共享,實現信息系統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法院信息系統建設要著重強調對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盡量減少手工錄入的工作量,通過對歷史數據的分析,為數據采集者和使用者提供具體、有效、有針對性的數據服務。此外,信息系統要盡量能夠做到智能化和自動化,使后臺所有系統全部實現智能向外推送信息。除報表外,信息系統還要能提供其他的數據分析功能,確保審判質量和效率。
三、推進基層法院信息化建設的主要措施
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不僅可以為法院“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為改善法院內部管理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持,而且也有利于規范訴訟行為,節約訴訟資源,促進資源共享,方便群眾訴訟,進而有效提升司法權威和司法形象。
(一)領導重視,牢牢把握信息化發展方向
當今世界,全球范圍內網絡信息科技快速發展。在這種背景下,人民法院要審時度勢,因勢利導,充分認識到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對于加快審判方式改革,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增強“司法為民”能力,實現司法公正所具有的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不斷轉變觀念,統一思想,根據上級法院的要求和自身建設發展的實際,逐步把法院建設的戰略重點轉移到信息化建設上來,把“科技興院”與“審判立院、政治建院、改革促院”并列為法院建設的基本方針予以長期堅持和貫徹落實。在信息化建設資金投入方面要予以重點保障。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從各種渠道籌措資金。充分運用政策,爭取上級法院和財政的支持,采取自己拿一點、財政補一點、上級解決一點的辦法,千方百計地解決資金難題。
(二)科學規劃,確保網絡建設高標準高質量
為保證信息化建設質量,要堅持全面規劃,科學論證,逐步實施,務求實效的原則。根據省法院對網絡建設的要求以及審判工作發展的需要,立足改造、擴建局域網,并全力配合省高級法院實現廣域互聯。在建設新審判綜合大樓時,要充分考慮信息化建設的需要,有預見性地加以規劃。規劃上確保先進性,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功能上強調實用性,能夠滿足工作需要;實施上體現階段性,循序漸進,分步實施,需求強、有條件的先實現,條件不成熟的暫緩,避免浪費。
(三)循序漸進,狠抓信息化配套建設
要堅持循序漸進,采取得力措施,狠抓信息化配套建設,穩步提升信息化建設整體水平。為提高庭審記錄質量,方便審判人員共享記錄信息,要花大力氣培訓專業速錄員,并配備記錄專用計算機、打印機和速錄機。從根本上解決案件原始信息采集困難的狀況,使案件信息可以更加有效地納入信息化管理。基層法院必須建設自動消防報警系統、廣播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證據展示臺、大尺寸LED顯示屏,完成智能樓宇的基礎建設。采購大型版《中國審判法律應用支持系統》,以方便干警查詢法律法規、審判案例等,增強法院總體業務能力。
(四)注重應用,充分發揮信息網絡的功能
建設的目的是為了應用,要積極應用現代科技的成果,提高審判和各項工作的效率,要積極穩妥地把各項業務逐步推向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處理,逐步推進辦公辦案模式的轉變。根據審判、辦公業務的需要,重點研究局域網的應用工作,著力在審判工作與網絡應用的結合上下功夫,并堅持不打亂原有工作秩序,平穩地實現辦公平臺的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