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自1983年全國人民法院檔案工作會議以來,經過各級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檔案工作有了較大的發展。但是,發展不平衡,還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領導重視不夠,沒有按規定建立和健全檔案工作機構,干部量少質弱、隊伍不穩定。1983年全國法院檔案工作會議確定的關于“領導要把檔案管理工作擺進領導的議事日程,分管辦公室工作的院領導,每年要有計劃地抓幾次,辦公室領導要具體抓這項工作,從政治思想、業務建設等方面加強指導,關懷、愛護檔案干部,經常督促檢查他們的工作,提高他們的認識,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高級人民法院設檔案.科,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也應設檔案機構或專職檔案員”,“各級人民法院應當配備政治可靠、貴任心強、懂得法律和熟悉審判業務、身體健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書記員、助理審判員或審判員專職做檔案工作”等規定,尚未完全貫徹落實。有三個高級法院至今未建立檔案科,有些雖然建立了檔案科,但只有一、二名檔案干部。據初步調查,目前,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中建立檔案工作機構的法院只有780個,未建立機構設專職檔案干部的882個,未建立機構設兼職檔案干郊的1754個,后兩種共占76﹪;配備專職檔案干部1850人,兼職檔案干部2233人,后者占55%;有的法院領導很少過問檔案工作和關心檔案干部的進步,使很多急需而且也能夠解決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影響了檔案干部的積極性。根據勞動人事部、國家檔案局〔1985) 2號文件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檔案工作的實際任務,筆者認為,基層人民法院保管滿1萬卷的應當配備專職干部1人,每增加 1萬卷再增配1名專職或兼職干部。不少基層人民法院保管的檔案數最大都在1至4萬卷之間,這樣大的.工作量卻很少有設專職檔案干部的,大多數是兼職干部,而且是身兼數職,有的身兼五、六職。中級人民法院兼職檔案干部也為數不少。干部不穩定,據一個省高級人民法院統計,參加1985年全省法院系統檔案干部培訓班的人員,現巳有85%調離了檔案部門,現任檔案干部基本上是新手,不熟悉業務,影響了工作的開展。筆者認為要解決上述問題,首先各級領導要提禽對檔案工作的認識,檔案工作是整個人民法院工作的盆要組成部分,是法院的一項業務工作,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審判工作離不開檔案工作,檔案工作是審判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必要條件。要用長遠的眼光和對子孫后代負貴的態度對待這項工作,把檔案工作擺到應有的位蓋,并在人財物各方面加以重視,給檔案天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條件。在配備檔案干部方面應當參照勞動人事部、國家檔案局國檔發〔1985)2號文件的規定精神,結合本院的檔案數量、對下級法院檔案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任務來確定干部數量,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檔案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樹立長期做這項工作的思想,為人民法院的檔案建設作出成績。
二、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檔案工作的監督與指導不夠有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七條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保管本單位的檔案,并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标P于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80年大連書記員和檔案工作現場會上就巳確定,1983年制定的《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管理辦法》又作了專門規定,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的檔案處、科、室應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下級人民法院應定期向上級人民法院報告檔案工作情況。由于種種原因,大多數上級人民法院沒有認真開展這項工作。致使檔案工作標準化、規范化進展級慢。有個別人民法院沒有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檔案局頒發的兩個《辦法》、一個《規定》,卷內文件的排列不按統一的標準,各行其是,立卷由檔案人員負責,違背了由承辦單位立卷的原則。有的人民法院在劃定檔案保管期限中,把刑事案卷都劃為永久保管,把民事案卷都劃為長期保管等等。
上級人民法院的檔案工作有兩項大的任務,一是管好本機關的檔案,二是抓好下級人民法院檔案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層層負貴。所謂抓業務監督與指導,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宏觀指導,即依照國家的檔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標準、技術規范、工作計劃、培訓干部,及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二是微觀指導,即研究解答下級法院對檔案工作一些具體問題的請示,幫助下級法院解決工作中的一些具體問題和困難。其中中級人民法院的任務最重,它直接擔負著對基層人民法院的指導任務;鶎尤嗣穹ㄔ旱臋n案工作是整個人民法院檔案工作的基礎,也是目前比較薄弱的環節,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充分重視,切實抓好監督與指導工作。
三,業務培訓工作沒有跟上。致使檔案干部的業務素質普遍較低、檔案的立卷質良也比較差,歸檔的案卷有相當數量不符合立卷歸檔要求,不利于檔案的保管、鑒定和利用。筆者認為,應當有計劃有步驟地采取各種不同形式和不同層次對檔案干部進行業務培訓,以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培訓工作包括對兩種人員的培訓,一是對檔案干部管理業務的培訓,一是對各審判庭書記員和行政部門內勤人員立卷務業的培訓。只有把檔案的管理水平和立卷質最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提高檔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人民法院的各級領導,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把檔案干部和立卷人員的培訓工作列人領導的議事日程,并使之制度化、規范化。重視智力投資,在培訓工作上下點力氣、花點錢是值得的。
四、少數法院的檔案沒有做到集中統一管理。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是檔案工作的一項基本原則,沒有檔案的集中統一管理,就談不上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據了解,到目前為止,還有少數法院的檔案沒有集中統一管理,而是分散在各審判庭和承辦人個人手里。其中特別是“文革”時期的檔案,有的至今還分散在公安機關或其他單位,這是有悖于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原則的。每個人民法院在審判活動和其他工作中形成一個完整的檔案全宗。所謂全宗,是指一個獨立的機構、社會組織和特定的個人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有機聯系的檔案整體。這個全宗包括各類訴姆檔案、行政文書檔案、財會檔案和其他專門檔案。目前從全國法院系統總的情況來看,訴訟檔案的歸檔情況要好于行政文書檔案。有的人民法院不重視行政文書檔案的立卷與歸檔,使檔案全宗缺了一塊。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審判庭只注重訴訟檔案的立卷歸檔,而忽視了行政文書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使審判庭每年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召開專業會議以及其他行政工作中形成的行政文書檔案沒有及時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使很多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流失了。這樣既破壞了一個完整的檔案全宗,又使今后的工作無據可查,給各項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筆者認為,衡量一個單位檔案工作的好壞,首先要看全宗內各類檔案是否完整齊全,其次才是質里問題。各級人民法院檔案管理部門要督促本機關各個部門,一定要把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類檔案材料收集齊全,按時歸檔,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更好地為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和各項工作服務。
總之,以上這四個方面的問題應當引起各級人民法院的重視,并切實抓緊加以解決,為早日實現人民法院檔案工作標準化、規范化,逐步實現現代化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