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遲至大約2003年下半年才有機會使用美國LexisNexis法律數據庫。那時我還濫竽于大學英語教壇,尚游走在法學邊緣。第一次使用時也沒有什么特定的檢索目的,只是在里面閑逛,覺得挺新鮮。2004年4月底,我從東海之濱遠赴羊城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復試,無意中發現復試學校圖書館也有LexisNexis數據庫(當然,如今許多設有法學院的大學圖書館似乎也有這個數據庫)。法學在這所學校屬于年輕學科。雖然其發展很快,但基于種種原因產生的"傲慢與偏見",使得法學在這所學校里似乎有點被邊緣化。在這種情形下,居然會有這樣一個法律專業數據庫。對此,我稍稍感到一絲欣慰。正式入學之后,我有目的使用LexisNexis的需求和機會也日漸增加。
有一點值得慶幸的是,我所就讀的大學,作為一所以外語專業為專長的學校,其外文原版書藏量頗豐。英文版法律書也算不少。電子資源LexisNexis的引進,加上這些厚重的英文法律書籍,可謂"軟硬兼施"了。不過,在信息時代,我卻有點"吃軟怕硬":啃英文書較少(畢竟,和在許多學校一樣,外文書籍在圖書館總是倍受保護),而使用LexisNexis較多。LexisNexis提供多個法律類數據庫,以其中LexisNexis Academic Universe為例【1】,對法律研習者而言,其主要特點在于:
一、數據庫內容豐富,更新快,檢索界面簡潔。
在"新聞(news)"大類中有"法律新聞(legal news)"子類。在"法律研究(legal research)"大類中有(一)二次文獻(Secondary Literature),包括"法律新聞(legal news)"子類,確保讀者可以從不同頻道檢索相同內容;以及"法律評論(Law Reviews)"子類,美國各大學或法學院舉辦的法律評論刊載的十年內論文,均可以查找到。(二)"判例法(Case Law )",包括美國聯邦和各州法院判例。(二)聯邦和各州"成文法典和法規(Codes & Regulations)",包括聯邦和州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匯編或頒布的法律、法令、規章,以及法院規則、總檢察官(司法部長)意見、稅法。(三)"國際法律資料(International Legal Materials)",包括加拿大立法資料、加拿大成文法律法規、歐盟法、以及英聯邦法律。雖然其內容龐多,但更新快(無論如何比從國內定購英文版法學書籍或期刊要快許多許多),檢索界面非常簡潔、友好、有序,比如同一界面上即有檢索技巧說明(Tips),鏈接渠道多,可以"殊途同歸","此路不通彼路通",即從不同頻道進入,也可能檢索到相同內容。
二、檢索方法簡便。
首先,LexisNexis Academic Universe在多數檢索框都提供了"資源列表(source list)",檢索者可以不必輸入檢索資源而直接從列表中選擇之,從而使得檢索更加方便。其次,以檢索判例為例,其檢索方式分為兩種,其一為按照當事人名稱(party name), 其二為按照輸入案號(citation)。只要輸入其中之一,點擊搜索按鈕,即可以查找到目標案件的全文判決書。案例檢索部分,有Shepard's功能。它是檢索者了解先例的好助手。Shepard's整理了自1789年以來最高法院審理過的案件的歷史記錄、目前狀況以及各方意見情況。它以簡潔的符號方式幫助檢索者知道一個判例原則(先例)是否被推翻,或者被在某種程度上批評。換句話說,它顯示最高法院的判例法是否還是"good law"。 Shepard's符號的含義如下(遺憾的是,由于網頁顯示格式限制,在此不能顯示圖片符號,只能顯示文字):
Warning 表示隨后判決中出現過負面的評價,包括:被推翻、被取代、被廢 除、被撤銷等
Caution 表示隨后判決中出現過可能是負面的評價
Questioned 表示隨后判決中可能出現過被質疑的情況
Positive 表示隨后判決中的評價與此案例的沿革對您的案例有正面的影響
Citing References with Analysis 表示隨后判決中未出現正面或負面的評價
Citation Information 表示雖有文獻引用,但在隨后無任何判決有相關評價與歷史沿革
至于法學論文,則需要在法律評論中查詢。查詢方式主要為按照關鍵詞(key word)進行。這種關鍵詞是廣義上的,實際上是檢索者任意指定的一個詞(自然包括作者、期刊名、標題),而不僅限于我國通常所指與論文內容直接相關的少數幾個詞。當然,與所有檢索方式一樣,檢索詞自然是越具體越方便。檢索結果的顯示界面分為四種方式:(1)Document List,顯示全部相關論文標題以及期刊名、期數、作者等。(2)Expanded List,除了顯示(1)中內容外,還用黑體字顯示全部論文或者單篇論文正文中關鍵詞出現的頻率;(3)KWIC,顯示單篇論文注釋中關鍵詞出現的頻率;(4)Full,顯示單篇文章的全文內容,包括前述三項內容。顯然,這四種顯示方式可以滿足檢索者的不同檢索目的。除此之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兩點:其一,這四種方式也同樣適用于判例檢索結果顯示。其二,多數檢索項都具有次級檢索功能,即在首次檢索結果中再進行二次檢索,在第二次檢索結果中進行第三次檢索,以此類推。
三、數據庫內容學術價值充實。
LexisNexis數據庫對于中國法律研習者的學術資料價值,與中國法學的發展狀況有關。下文對此將有稍詳的論述。一個比較明顯的事實是,我國目前的一些法學專著或教材所援引的外文資料過于可能過于陳舊。筆者手頭一本2001年出版的公司法學方面專著,其引用的外文資料多數為上世紀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法學論文方面,則似乎存在新資料匱乏的問題,以至于上海的《法學》從2006年第2期起明確表明"不歡迎該引用外文資料而不引用外文資料的文章"。就此從反面而言,是否意味著有些文章"該引用外文資料而不引用外文資料"呢?之所以發生這種情況,可能除了有些文章作者的主觀原因之外,客觀上也是因為外文資料匱乏。LexisNexis 從客觀上緩解了這一問題。其囊括的眾多論文、案例,只要法律研習者有心有力查詢,通常會有所收獲。比如,受謝增毅先生宏文《董事會委員會與公司治理》【2】一文啟發,筆者利用LexisNexis查找到大量與此有關的英文資料。另外,前一段時間,筆者今年二月份撰寫與"饅頭案"有關的論文,【3】就針對其所設計的滑稽模仿(parody)查找到一部分有用的資料,了解了美國在此方面的司法實踐;國內著作對滑稽模仿的論述少之又少,比較詳細深入的只是去年早期出版的一部譯作【4】之中第六章。可以說,不利用LexisNexis數據庫,我那拙作也不會出爐。除了判例之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法律評論,其論文主題簡直無所不包,涵蓋了法學學科下各子專業,從從應用法學(美國憲法、商法、刑法)到理論法學(法哲學、美國憲法、法制史、比較法學等),在此無從枚舉。這些論文能開闊法律研習者的視野和思路。
雖然中國法學似乎逐漸走向自主和自我的道路,雖然有學者提出了"中國法學何處去"這樣的學術進路問題,但法學和法律對于中國而言,畢竟是舶來品,對于新中國而言尤其如此。一國的法學發育程度,與其法制發育程度正相關,與其經濟發展和政治文明程度正相關。考慮到中國在此方面的情形,那么中國的法學可能在今后一段時間內仍然主要處于以西方(甚至主要是美國)知識為標準的狀態。鄧正來先生若干年以前也是從對西學的"研究性翻譯"【5】中漸至爐火純青。朱蘇力先生固然力主關注本土資源或中國問題,但其"美國味"另人肅然起敬,以至他人不得望其項背。"面朝大海,春暖花開",大海的彼岸是英美,是澳洲,是日本。這是中國法學必然要經歷的階段,問題在于這一階段會有多長?在日本,僅就其民法學而言,也有類似的階段,時間是橫亙一百多年,才在所謂"和魂洋才"的垂煉中逐漸形成頗具特色的獨立體系!【6】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學科的發育成長與成熟自主,又何嘗不是如此?
對學者個人的學術成長而言,其學術積累至成熟往往需要數十年,甚至窮盡其畢生精力。對一個學科而言,需要近百年方至成熟和獨立,則并不為怪。中國的法學,作為一個年輕的學科,不妨勇于承認自己的幼稚和不足,并虛心向成熟者學習,這也是必然和應該的事情。在此情況下,"功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向大海彼岸的成熟者學習,自然需要一個寬廣、高大的平臺。站得高,才能看得遠;美國LexisNexis法律數據庫,應該可以作為一個此岸平臺,幫助我們高瞻遠矚法學之海的彼岸。
(轉摘自北大法律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