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信息高速公路”網絡建設的大潮,震撼世界,意義深遠,目前我國根據自己的實際開始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八金”工程,叫“金”的意思,我體會就是最重要最珍貴的意思。這個“八金”工程,即金橋,金關、金卡、金企、金稅、金農、金智、金策或金宏工程,這些都體現了以經濟為中心的戰略目標。但在上層建筑領域,國家管理方面卻呈空白,我認為也應該考慮幾個工程。一個國家強盛的基礎靠經濟,一個國家運轉效率靠管理。因此,我首先談談法律信息系統工程———也可叫“金法工程”建設的有關問題。
1.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在國家“信息高速公路”網絡中是空白
我國“信息高速公路”網絡建設的總體規劃藍圖如下圖所示
中國“信息高速公路網絡”:
中國公用數據通訊網:
中國公用分組交換網
國家公用數字數據網
國家科技信息服務系統:
中央數據處理系統(DMS )
遠程管理系統(CMS)
用戶服務系統(UMS)
操作管理系統(OMS>
中國科學教育網絡: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絡:
國家金字工程:
金橋土栓—經濟信息系統
金卡工程—貨幣信息系統
金關工程—外貿信息系統
金企工程—工業生產與流通信息系統
金稅工程—稅務電子化系統
金農工程—農業綜合管理及服務信息系統
金智工程—教育科研計算機網與人才工程
金策或金宏工程—國民經濟宏觀決策支持系統
這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符合國情的“信息高速公路”網絡建設蘭圖無疑是宏大的有重點的基本的蘭圖,直接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戰略方針服務。但從國家管理的角度來看,缺乏一系列金字工程,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就是其中之一。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國家管理是法制行為,只有以法制作為管理人們的行為規范,全國人民才能統一認識,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政治、經濟領域莫不如此。所以建設法律信息系統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2.我國法律信息系統工程網絡建設的現狀
從“信息高速公路”的構成要素來看包括五大要素:
(1) 硬件:包括廣泛而不斷擴展的設備種類有:攝像機、掃描設備、鍵盤、電話、傳真機、計算機、電話交換機((Switches )、光盤、聲像磁帶、電纜、光纜、電線、衛星、光纖傳輸線、微波網、轉換器、電視機、監視器、打印機等等;
(2) 軟件:應用系統和應用軟件,無縫接口((Seamless )。它允許用戶使用、處理、組織和整理由國家信息基礎結構提供給用戶的各種大量信息;
(3) 信息數據,各種介質的電子化數據,多媒體信息。它本身可以是電視節目,科學或商業數據庫、圖像、錄音磁帶、圖書檔案和其他媒體的形式。這些信息大量存在于政府部門、信息機構,以及每天由實驗室、電臺、出版界及其他地方產生的信息;
(4) 標準.網絡標準(軟硬件標準,數據格式)和傳輸編碼等。這些標準和編碼能促進網絡之間的互聯和兼容,保護個人隱私和被傳輸信息的保密性,同時保證網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人。主要指那些在民間企業產生信息,開發應用和服務系統,建造設施并培訓其他人開發國家信息基礎結構潛力的人們。這些人中的大多數為民間企業工作的供應商,經紀人(Operators)和服務的提供者。
開發以上五大要素的每一個組成部分,才能建成一個集電話、電視、廣播、計算機、數據庫等網絡所傳視頻、音頻、數據信息于一體的交互式通信網絡,連接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家庭,通過多媒體系統,使任何用戶均可隨時隨地與系統及系統“成員”進行各種信息通信。這就是“信息高速公路”網絡。丁自改等《“信息高速公路”計劃研究》用這個標準來觀察法律信息系統工程的現狀,就感到還有相當大的距離。不過我國的每一個步驟都是向著這個目標前進的;仡櫴澜绺靼l達國家把計算機應用于法律信息系統管理,至今已有30多年的歷史了,30多年來從穿孔卡片-單機檢索-聯機檢索,其發展速度之快,效率之高,規模之大,是空前的。歐美、日本、獨聯體等國已將計算機廣泛應用于立法、司法、公安、法學教育、法學研究、軍法資訊、司法機關管理、法律圖書檔案等信息資料載體的管理諸多方面,已經完成了從手工操作向現代化轉變這一信息技術革命.
我國計算機應用于法律信息管理系統是“文革”以后才開始的。目前已有若干個法律數據庫已建成投入了運行。進行了有效的法律信息服務?聪卤:(略)
開發系統名稱:
國家條法信息系統
企業實用法律大全微機應用系統
電腦輔助法律研究系統
法學論文題錄檢索系統
量刑綜合平衡與電腦輔助量刑研究
律師事務輔助服務系統
傳真通訊網絡
有線與無線電通訊系統
法律詞庫
法學研究數據庫
法學研究數據庫
法律書目數據庫
編制機構:
國家信息中心
司法部信息中心
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
中國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
北京第七律師事務所
法院系統
公安系統
中國法律系統工程研究所
西南政法學院
中南政法學院
人大法工委資料室
信息服務系統:
法律、法規
企業實用法律、法規、規章、
司法文件
經濟法規
法學教學研究
量刑研究
律師事務服務
信息傳遞
信息傳遞
法律詞庫
文獻數據庫
文獻數據庫
立法研究
以上這個表是五年前的材料,發展到現在已經達到可觀的規模了,國家信息中心,北京大學及海淀高新技術開發區已經出售他們的軟件了,這為計算機法律信息服務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3.我國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指導思想
我國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建設,若從國家長遠發展的目標考慮,應在法律數據庫和聯機網絡以及與國家“信息高速公路”接口(上路)三方面統籌規劃,分工合作協調發展,分步實施。
錢學森教授從系統工程角度出發講了很好的意見,這些意見是我國進行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指導思想。他說:“現代科學技術能為法學研究和法制建設服務。其實,我們早就把現代科學技術用于公安、司法部門了,我們的法律院校在教學中也早已開設了科學技術方面的課程.從系統工程的角度提出來就有幾個方面的事情可以辦:
第一條,就是建立法制數據庫,也就是把資料、法律、法規、規定、案例等等東西存入磁帶里,存到庫里邊。這種信息庫,這個檢索系統,連到法院、檢察院以及一切需要的用戶,如律師事務所等等。這些法院、檢察院和其他用戶需要什么資料,就可以通過終端裝置,很快地從庫里提取出來。
第二條,有了這個信息庫,我們在法制工作當中,檢索資料、情報、檔案、就可以大大地節省時間,從而大大提高律師們的工作效率。只要幾位律師加上助手,就可以在省、市、自治區一級建立法律咨詢的電子計算機處理中心。這個中心,利用一些現代科學技術,每天可以處理成千上萬的群眾來信,解決各種糾紛,為企業提供各種法律指導等等。
第三條,在此基礎上再提高一步,就是運用現在普遍正在搞的人工智能、知識工程和專家系統這種技術,也就是把有經驗的律師思考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納入電子計算機里面去,讓電子計算機跟這位有經驗的律師學。電子計算機能夠學會。學會了以后在處理問題的時候.其高明程度跟這位律師是一樣的.
第四條,是在我們辦的案件中,線索很多.這些線索千頭萬緒,有真有假,如何理出真實的案情?可以用現在系統工程里面的技術,即系統辨識。系統內部總是有一些相互的聯系,如果你知道的只是系統的某一個輸出,某一個輸入,而不是所有的輸出和輸入,因而還無法理解整個系統,怎么辦呢?只有把所有的輸出和所有的輸入都納入這個系統里面,那么不相干的情況自然被淘汰了,而相關的情況就呈現出來,里面到底怎么回事兒,就清楚了。
第五條,就最難一些了,就是考慮到我們整個法制系統。我們的立法,要完善、要周密、不能留有空子。怎樣檢查我們的法律系統是否完善呢?這要用千千萬萬個典型事例、案件來對照檢查。檢查法律完全是一個邏輯推理,而邏輯推理是可以用計算機來代勞的,我們法律系統是不是合理、完善、周密、完全可以用這個方法來檢查一下。
第六條,就是要建立法制和法治系統和體系。要科學地建立一個龐大的體系并運轉這個復雜的體系,F在有一門技術叫系統工程,就是干這件事的。真正要辦成這件事,就要有一個總體設計部。這個總體設計部任務就是建立,管理法制和法治系統。技術方案是怎么來的?這就要靠下面的總體設計部,總體設計部是一個很大的班子,是做具體工作的,要在計算機上計算,一點一點都要弄清楚,然后看這個總體方案行不行,如果有問題,這個問題怎么解決,即,就要報告總設計師、副總設計師,最后決定技術方案”。(錢學森《現代科學技術與法學研究和法制建設)((政法論壇》1985年第3期.)錢學森教授的六條,全面系統地規劃了我國法律信息建設的總體路向是我們進行這項事業建設的指導思想.
4.我國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近期目標
我國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可分為近期目標和長遠目標兩個階段。近期目標,按照錢學森教授的第一條首先進行信息數據庫建設和聯機網絡化建設.國外從六十年代開始研制計算機進行法律信息檢索的理論與技術,到目前為止,僅美國就有幾個大型的法律信息檢索系統,著名的有LEXIS, wESTLAw和LURIS三大系統,這三大系統基本上能滿足上至國會下至普通公民所提出的信息要求,法律信息檢索系統不僅可以用于法學研究,而且還可以幫助用戶“打官司”,如LURIS就是這樣一個系統.建立法律信息檢索系統的效果很好,用戶反映良好。僅1980年就有90,000名律師聲稱使用過LEXIS系統,美國100名律師以上的事務所基本上都是該系統的長期訂戶。我國現在迫切需要建立起完整的法律、法規,案例和文獻檢索系統。
我國的法律部門可以分為人大法工委、公安、法院、檢察、司法五大系統,它們是立法部門、司法部門和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法律法規信息庫,這一大的信息庫,目前已有國家信息中心—條法信息庫.各系統還要建立適合自己業務特點的執行法律,法規的反饋信息系統,亦即案例信息檢索系統,從案例信息系統中可以反饋執法的水平和質量。其次,法學教育研究部門,它們所進行的多為教學,研究、搞理論成份大,要求主要是專著、雜志、論文、國外書刊等,而對法律、法規等的要求較次?傊@種需求可以概括為應用型與研究型,或者實踐型與理論型。
根據這種情形,我們建立的法律信息庫應該是一個大系統呢?還是若干個系統呢?根據國外的經驗和我國的實際來看,建立三大檢索系統較為適合我國的國情,即法律法規信息庫、案例信息庫和法學信息庫比較理想.從美國的情況看,westlaw信息庫主要側重于聯幫高級法院、地方法院的判例以及判例的注釋,收集判例是其特點.LURIS信息庫包括衛生法和與商品有關的法律、法規是其數據庫的特點,而LEXIS分幾個小型數據庫,每一個數據庫涉及一個實體法,收集法規是其特點.三個互相補充,各有側重。而我國的法律信息檢索也應建立三個系統比較合理,原因是:(1) 從計算機的性能上說,信息庫的龐大會導致效率的下降。(2) 信息資料的收集分三個更有利。法規的收集較其他兩個系統直接性強,只要國家立法機關、人大、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市區人大和政府在發布法規、條例、指令時,將其輸人到計算機數據庫中即可。案例的收集在公檢法部門就已經有了。它們的內部都有案例管理機構,剩下的工作就是輸入到計算機中,進行網絡化工作。法學型(或叫理論型)信息庫雖然文獻類型比較多,但可發揮圖書館、情報機關、信息中心的優勢廣泛收集法規和案例以外的文獻。(3)從系統管理上,這樣做避免系統的混亂.符合我國現行的公檢法縱向組織機構的特點。(4) 從方便用戶的角度,也是行得通的,基本上滿足各種不同類型用戶的需求.
三個檢索系統建立以后,接著就是如何將大系統網絡化。即通過法律文獻—計算機—電訊技術三位一體把各種法律信息庫聯系起來,形成相互聯系的計算機法律信息網絡。各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管理機關、研究所、資料室、圖書館的計算機變成網絡中的一個節點,又可以聯接很多個終端設備,依靠通訊線路把各個節點聯接起來,形成全能式的全國的法律信息檢索網絡.用戶利用終端可以檢索網絡任何一臺計算機系統的法律信息資料,增加獲取全面資料的可能性。我們初步設計了一個三維結構圖.通過三維結合,形成一個檢查整體,達到縱向橫向聯合一地區維就是從中央到地方一級開始一級一級地聯網。由國家信息中心條法系統領導小組來主管這件事,一級管一級,從領導上形成“樹叉”式層次。系統維就是公、檢、法、司等幾個大系統相互聯系自成體系,每個體系的橫式可參照地區維,這幾個關系之間相互聯網,達到橫向聯系。單位維是從組成單位上分的。在各檢索系統中要結合各自用戶的特點,注意收集那些滿足本系統用戶需要的信息.在建庫時,要各有特點和側重點。
5.我國法律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措施
(1)首先需要建立“一個總體設計部”,應當由國家信息中心條法信息系統領導小組來領導本系統的建設。這里著重介紹一下國家條法信息系統的情況,國家條法信息系統成立了領導小組,組長由國家經濟信息中心綜合部主任周起鳳同志任組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岳祥同志,國務院法制局付局長黃曙海同志任副組長、司法部、貿促會、高法院、高檢院、外交部、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科委等單位均為國家條法信息系統領導小組成員。這個小組具有全面、及時、準確、可靠、權威等特點。這個小組不僅可以作為中央和地方各級領導部門及經濟管理部門、立法部門、司法部門、法律研究部門的有效工具,也可以作為法律教育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國外用戶的計算機教師、計算機法律顧間和計算機律師。
(2)統籌規劃全國計算機法律信息數據庫建設。為此,必須盡快地建成中國法律圖書館協會,在組織上搞成網絡化由中國政法大學為牽頭單位,組織各地政法院校,法學研究單位,各綜合大學法學院系,為建立法學信息數據庫作好組織準備。為計算機網絡化提供組織保證。
(3)全國計算機法律信息庫與網絡和組織的層次。全國一級→省、市、區二級→地(市)縣(區)三級→基層單位四級。同一級別所屬單位相應地組織在一起,組成各該級的橫向自動檢索網絡。調動各地方和基層單位的積極性。
(4)法律信息數據庫的建設的標準化、規格化’.標準化、規格化是建庫的起碼要求。這有一系列基礎工作要做,例如法律分類主題檢索表的制定就是一個專業性特強的大任務。建議由領導小組在全國物色專家、學者及實際工作者組成編輯委員會,完成此項工作。
(5)聯機網絡的建立聯機網絡不是在建庫以后,而是在建庫以前統一規劃,分工合作,協調發展,分步實施。
(6)計算機法律信息專業人員的培養是一事業成敗的關鍵。靠現有人員,要完成這項事業是有困難的。多年來我們對法律信息人才的培養和積累不重視,一般地說內行太少,如有可能可在中政大或其他院校設一個經濟法律信息專業專門培養我們自己需要的人才。這有先例,如交通部就在西安公路大學沒有信息專業,為本系統培養人才。
(7) 設備間題.應采用國內最先進的機型,統一計劃分別購置.
有了以上幾條,就能使我國的法律信息系統工程或者叫金法工程自動化網絡建設沿著可靠的明確的方向前進、并為上“路”作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