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政府的結構,人們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什么國務院、人大、主席、議會、法院等等。大概很少有人能夠想到圖書館。可能有人知道,美國建國后,立即做的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從英國購買了大量的法律書籍,好像是花了五千美元。這五千美元如果是按照現在的價值,應該至少是上億美元了。這些法律書籍,加上英殖民時期的法制體制,構成了美國社會得以向法制文明發展的"軟件"基礎。很多人往往強調所謂的民主,可是卻忘記了美國建國的時候,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全民民主。可見,不是所謂的全民民主構建了美國的文明,而是英式法制構建了美國后來的文明。在英式法制中,法律知識的最好儲存硬件,就是法律圖書館。
假如由我向中國政府提出立法議案,我肯定會首先建議在全國范圍,構建法律圖書館體系,全面收藏全世界的法律書籍和法律案件資料。不僅作為中國政府立法的參考資料;而且作為向全民推廣法制的有效機構。當然,現在的網絡技術已經相當發達。圖書館也不是僅僅是用來保存書本的地方了;然而,它作為法律資料的管理、檢索、查詢、下載的功能卻是依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