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圖書館主要是通過提供文獻信息服務的方式,發揮其情報職能和教育職能、體現其是為學校教學科研工作服務的學術性機構這一性質。而提供文獻信息服務的基礎是必須擁有符合學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的豐富文獻資源。文獻資源建設在一定程度上是指圖書館在一定原則指導下所開展的文獻收集與典藏工作,其出發點和歸宿是要建立一個基本適應本部門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的并能以其專業特色參與文獻資源共享網絡的文獻資源體系,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圖書館運籌其文獻資源建設工作時,一般須考慮到下述諸因素:一是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專業特色及其對文獻信息的需求;二是文獻資源共享的現狀與發展前景;三是文獻市場的狀況;四是投人,即經費狀況。
圖書館是為學校教學科研工作服務的機構,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專業特點及相應的文獻需求,理應成為圖書館文獻資源建設首要考慮因素。政法院校的專業設置主要是法學專業;近年來,各學校為適應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在以法學專業為主的基礎上,增設了部分專業。比如我校就增設了政治與管理學和外語兩個系。在學校制定的“九五”發展目標中提出:“把中國政法大學建成以法學為主,政法特色鮮明,國內一流,國際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多科系大學。”由此可以看出,法學為主、政法特色鮮明這一專業特點是突出的、明確的,圖書館在考慮文獻資源建設時,應當以此為基礎。法學專業教學科研工作所需文獻主要是下述幾種類型的文獻:一是法律法規。這些規范性文獻的制定、實施和完善,是調整各種社會關系的需要,也是法學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內容,這種文獻是應當全面系統予以收藏的。當然,國外的此類文獻,只能做到重點收藏,而對國內的此類文獻,則應盡量全面系統地收藏。二是學術著作,主要指專著、教材和論文。這類文獻是對古今中外立法及司法理論的探索與總結,對健全、完善社會主義法制起著重要的理論探索與指引的作用,顯然是法學教學和科研工作所需文獻,應當有選擇收藏。這里所說的“有選擇的收藏”指這樣兩點:首先是國內出版的法律類專著和教材需要加以選擇,不宜粘“法”字的一律收藏。比如,新修定的刑法一公布,有關新刑法釋義、指南、講義、論綱等紛紛涌現,內容大同小異者有之。對此,有選擇的收藏就可以了,不必求“全”。其次是對國外出版物的收集,由于國外法學類文獻出版量大而我們的經費有限;而且就用戶需求看,也是有選擇的,因此應有選擇的收藏。對國外法學文獻的選擇,原則上應照顧學校重點學科的需要。比如我們主要考慮到法制史、民法、訴訟法、國際法和經濟法五個博士點對專業文獻的需求。三是案例和判例。通過這類文獻,法學教育科研人員可以了解立法是否完善,了解司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可以運用這類文獻分析各類糾紛和犯罪的狀況,這對于他們從實際出發,加強法學理論研究,充實教學內容,顯然是相當重要的。除上述三類文獻應當重點收集之外,與法學及學校其他專業相關的諸如馬克思主義著作、哲學、政治經濟學、史學、社會學、民族學等學科文獻,也應適當收集。總之,專業特色是政法院校圖書館籌劃文獻資源建設首先應予以考慮的因素。
其次,應當考慮到文獻資源共享的現狀及發展前景。在過去的一個歷史時期內,由于文獻信息相對缺乏,各圖書館大都本著自我建設、自我服務的思路開展文獻資源建設工作,逐步形成“小而全”的格局,現在我們面臨的現實和過去大不一樣了:計算機網絡的開通為文獻信息資源共享創造了條件。比如以北京為中心的全國教育科研網,在全國十大城市設立100多個節點,為國內高校實現文獻資源共享提供了條件。再如清華大學與OCLC公司聯合組成的信息服務中心,以及與In-ternet網聯通,使得國際間文獻信息共享成為現實。再者,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文獻信息數量迅速增加,任何一個圖書館都沒有力量收藏那么多的文獻。面對現實,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變化,認識到“小而全”的自我建設、自我服務的路子走不下去了,必須走以建設有專業特色的文獻資源為基礎、加強自動化建設與館際合作、實行共建共享的路子。今年4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信息化工作會議,明確指出“統籌規劃,國家主導;統一標準,聯合建設;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為我國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方針。高校圖書館開展文獻資源建設,要以上述方針為指導。基于上述這些考慮,政法院校圖書館應當著力于法學專業文獻的收藏與開發,加強對揭示館藏的二次文獻的編制;鞏固和加強已經開展的諸如外文原版刊物采購協調等館際協作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盡快達到使其上網檢索的水平。加強專業文獻資源建設,既是學校教學科研的需要,又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基礎和資本。這是我們應予注意的第二個因素。
其三,是文獻市場狀況,這里主要指國內文獻市場狀況。文獻資源建設的前提是需要一個豐富的文獻資源市場。目前,國內文獻資源市場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三點:一是資源豐富。據不完全統計,1994至1995年,國內出版法律類圖書約5000種(見(中國法律年鑒)),這種狀況,較之15年前連買本法學辭典都困難的情形,真是晃如兩個世界。二是法律類文獻在選題及內容上存在較為嚴重的重復現象。據統計,新修訂的刑法出臺之后,共出版各類注釋性著作130多個版本。另如法律法規匯編本,總匯編出版好幾種,拼盤式的拆裝組合更是不勝枚舉。這一方面反映了學術的繁榮,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市場經濟的巨大動力。文獻自身的質量良芬不齊,也就不可避免了。這樣就給圖書館選擇文獻帶來一定的困難。加之圖書館主要以預訂方式購人文獻,基本上是從訂單上對文獻的介紹認識文獻,購入文獻免難存在內容重復或質量不高等問題。因此,即使對于法律類文獻的收藏,也要擇優收藏,爭取做到所藏文獻能反映新的研究水平,不要以收齊收全內容大同小異的普及性讀物為榮。三是法律文獻出版缺乏必要的宏觀調控。就法學文獻的生產而言,發揮作者和出版社的積極性,分散經營,在市場競爭中實現存優汰劣,有利于繁榮學術和提高經濟效益,“統”起來不是辦法。但加強必要的宏觀控制,卻可以節約國家資源,有利于讀者利用,有利于圖書館有針對性地系統收藏。比如:法律法規匯編本的出版,如能嚴格按照國務院的有關出版、編輯的規定辦,并
且規范版式,標明年卷期次,連續出版,這樣,圖書館選擇時目標明確,心中有數;讀者利用時心里也踏實。總之,面對目前文獻市場,加強對市場的調查了解,從著者學術影響、出版者信譽等多方面判斷文獻質量,注重擇優收藏,是十分必要的。’
其四是投人,即經費數額允許辦多大的事。籍要須與可能結合起來,需要才能變為現實。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圖書經費短缺的狀況恐怕一時難有明顯改變。然而十年來書價一漲再漲,即使學校按國家教委規定的比例劃撥圖書經費,圖書館的日子也相當難過。顯然,繼續搞“自給自足”準以滿足教學科研對文獻的籍求,人們認識到應當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文獻資源建設;于是,國家教委經過一番調研論證,設立了若干文獻中心,比如國家教委建立的文科文獻中心,撥出專項資金,加強中心的文獻資源建設,意在集中財力,統籌規劃,為實現資源共享創造條件。各館也當盡量爭取多投人,在文獻資源建設上搞出自己的專業特色或地方特色,為文獻資源共享貢獻各自的力量。部屬院校圖書館已開展的“外刊協調”,目前仍能發揮其統籌協調、節約經費的作用,應克服困難,鞏固這一工作成果。將來自動化程度提高了,館際之間能夠通過電腦網絡查詢了,屆時可以考慮另一種協調的辦法?傊,在經費拮據的情況下,在文獻資源建設上應集中資金,選擇收集學校教學科研所需專業文獻,搞出專業特色;同時,加強自動化建設,以彌補印刷型文獻收藏不足的缺憾;再就是加強館際協作,切實向著文獻資源共建共享的方向邁進。對此,在思想上應當有明確認識,在行動上應當有所規劃并擬定相應的措施。
綜上所述,政法院校圖書館的文獻資源建設,應考慮上述諸多因素,在“九·五”期間至二十一世紀初,應在現有的文獻資源基礎上,加強對電子出版物的收集,加強計算機網絡建設,加強對館藏文獻的揭示與開發,為文獻信息服務自動化和實現文獻資源共享創造條件。同時,不放松對印刷型文獻的收集,在一個時期之內,印刷型文獻仍是讀者利用的主要對象。如能基本形成以印刷型文獻為基礎館藏,同時收藏有專業特色的電子出版物,具備通過計算機網絡查詢文獻信息的條件,既能適應學生完成學業對文獻的基本需求,又能基本滿足教學科研人員對文獻信息的需求,圖書館才能基本跟上信息時代的步伐,發揮自己的情報職能和教育職能.,實現這一目標,應當是不成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