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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藏特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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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邦德國的國家和公共圖書館中法律文獻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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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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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邦與國家圖書館:
聯(lián)邦德國沒有作為統(tǒng)一的國家圖書館來總體收藏德文與外國的出版物。國家級圖書館的職責被分配在三個隸屬于聯(lián)邦的圖書館中:德國圖書館中心、柏林國家圖書館、巴伐利亞國家圖書館。由于政治體制的原因,設在各州的部分州立圖書館也被稱為國家圖書館而承擔部分法律規(guī)定的圖書館職責。下面我們分四個部分分別介紹這類國家圖書館:
a.法蘭克富德國圖書館中心
該中心作為聯(lián)邦國家圖書館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提供德國本土與外國出版物的所有德語文字的出版物,同時也收藏世界各國其他文種的涉及德國與各國的出版物。在法律文獻方面,除收集德語系法學文獻之外還包括世界各國其他文種中有關德國法與外國法的范圍。該館是目前德國境內最大的圖書館,在該館舍建筑上它被劃分成三個部份:一是設在萊比錫市,創(chuàng)建于1912年的萊比錫德國圖書館,擁有700萬冊藏書。二是設在法蘭克富市,創(chuàng)建于1946年的法蘭克富的德國圖書館,它的藏書達500萬冊。 三是設在柏林的德國圖書館音樂文獻館。這三個部分自1990年起聯(lián)合在法蘭克富國家圖書館中心的一個總體管理機構之下。這個總體機構負責三個部分的統(tǒng)一領導,它不僅保留有原西德出版物同時還接受了原東德地區(qū)圖書館的大量文獻。中心館采取了分別協(xié)調收集的一致原則,避免了可能出現(xiàn)的過多復本現(xiàn)象。中心館同時也是德國國家總書目的信息制作中心,三個分館分別向中心館提交所有書目數(shù)據(jù)后由總館印制與發(fā)行德國國家圖書總書目。除此之外法蘭克福德國圖書館還承擔對法律文獻整理與利用工作的指導,中心截止到目前共舉辦了4屆全國性的法律文獻專題研究會議,開展對館藏法律文獻的調查與研究活動。
b.柏林國家圖書館(也稱:普盧士文化遺產(chǎn))
1990年德國統(tǒng)一后,原東德與西德西柏林國家圖書館被合并在一個框架里。這兩個館中藏有大量社會捐贈的屬于普魯士文化遺產(chǎn)的古籍文獻。這些文獻被整理合并改稱為"柏林國家圖書館:普魯士文化遺產(chǎn)"。原設在東柏林的圖書館館舍被稱做1號館藏,設在原西柏林的館舍被稱做2號館。1號館里現(xiàn)有藏書400萬冊,其中有許多價值非常珍貴的古代文獻,包括古老東方和原西柏林館藏中的古輯珍本,它的前身是原民主德國中央科學圖書館。2號館中現(xiàn)有藏書440萬冊和80萬幅縮微膠片資料。這兩個館藏中最早的文獻來源是自1661年創(chuàng)建,1701年確立的柏林皇家圖書館,1918年被更名為普魯士圖書館。其中部分文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被轉移到后來的西德。在此基礎上,1946年時期前西德的聯(lián)合圖書館在馬爾堡建立,作為對普魯士文獻的收藏工作在原西德境內被重新推動。1978年一棟美麗的圖書館大廈在西柏林投入使用。而戰(zhàn)爭遺留在原東德境內(包括東柏林地區(qū))的剩余文獻被東德政府接受并歸入設在東柏林的原東德中央科學圖書館。
從1975年開始,西柏林國家圖書館就特別注重對法律文獻的收集管理工作,它力爭做到在聯(lián)邦境內出版的全部版本的法律文獻與期刊的收集與出借服務。這項計劃后來得到了聯(lián)邦德國研究會(DFG)的項目資助, 被列為國家"特殊文獻收集領域計劃",用以實現(xiàn)在聯(lián)邦境內以現(xiàn)有定額分工的形式對外國出版物及本國出版物中每一件重要作品均要在圖書館系統(tǒng)中占有最低限的版本保證。
作為法律文獻的收藏,該計劃中除確立了柏林國家圖書館之外,還規(guī)定了8個分中心被安排在其他館中,它們是:: 1. 設在柏林國家圖書館2號樓的拉美研究所圖書館主要收集與保管西班牙、葡萄牙與拉丁美洲的法文獻。2. 設在蒂賓根大學的刑法與犯罪研究所圖書館的相關各國刑法文獻。 3.設在哥廷根大學的公法研究所圖書館的原子能法的各國文獻。 4. 設在聯(lián)邦國家科學中心圖書館(波恩)的聯(lián)邦經(jīng)濟法文獻中心。 5.設在波倫瑞克工業(yè)技術大學(下薩克森州)圖書館的藥劑法文獻中心。 6. 設在科隆醫(yī)學中心圖書館的法醫(yī)學文獻中心。 7. 設在漢堡大學國家與大學圖書館中的行政研究(不含行政法律)的文獻中心。8. 設在柏林議會圖書館中的公共研究內容(不含公法)的文獻中心。
上述8個在計劃中被指定的專門文獻收藏的圖書館在柏林國家圖書館統(tǒng)一協(xié)調之下開展特殊收藏工作,在專門法律文獻收集與整理方面接受國家館的指導。除此之外,柏林國家館還依據(jù)"國家機關之間涉及官方文件出版物交換協(xié)議"的規(guī)定,被指定為是官方寄存聯(lián)邦德國出版物的國家總書庫。同時,它還兼有作為聯(lián)合國、歐盟與其他國際組織出版物的寄存館職能。
c.巴伐利亞國家圖書館
位于慕尼黑的巴伐利亞國家圖書館有藏書620萬冊,40萬張縮微膠片。它是聯(lián)邦境內最古老的大型圖書館,前身是成立于1558年的公爵圖書館,1829年被作為當時巴伐利亞王國的皇室與國家圖書館,直至1919年君主政體結束。它目前也是被聯(lián)邦政府指定保存德國出版物的寄存館,其中包括大型文集。此外,同柏林國家館一樣,它也是德國境內收集聯(lián)合國、歐州聯(lián)盟與其它國際組織文獻的指定寄存圖書館。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它具有一個保留了巴伐利亞300年來所有出版物的樣本書庫,非常珍貴難得。
d.其它國立圖書館
除上述三家聯(lián)邦國家圖書館機構之外,許多州立圖書館也被稱為國家圖書館,部分屬于州政府的國家圖書館大多數(shù)都與本州著名的大學綜合性圖書館合二為一,由邦政府和大學共同提供資金維持綜合性圖書館的發(fā)展,大學圖書館同時兼有本州國家圖書館的職能,這類圖書館的藏書相當豐富,服務手段也多樣化,是讀者在法律圖書館范圍之外查詢法律文獻的首選之地。比較典型的有:波恩大學與國家圖書館,它豐富的法學藏書常常引起人們的驚嘆。其它較為著名的有下述一些館:不萊梅大學與國家圖書館、德累斯頓大學與薩克森州立國家圖書館、達姆施塔特高等學院與黑森州立國家圖書館、杜塞爾多夫大學與國家圖書館、哥廷根大學與下薩克森州國家圖書館、薩克斯安毫夫大學與國家圖書館、漢堡州立國家與大學圖書館、圖林根大學與國家圖書館(設在耶拿市)、明斯特大學與國家圖書館(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
部分作為獨立的州立國家圖書館有:下薩克森州立國家圖書館(設在漢諾威市) 、巴登-符騰堡州國家圖書館(設在法蘭克富市)、黑森州國家圖書館(設在威斯巴登市)。需要說明的是,作為州政府不但承擔州立國家圖書館的財政支持;同時也承擔對大學圖書館部分經(jīng)費的支持。
按照國家有關呈交本的規(guī)定和官方印刷法的相關條款,國家與聯(lián)邦圖書館(部分大學圖書館)可得到指定范圍內的出版物繳贈本。一般情況下,各館應獲得2本樣書,包括在境內出版的所有公開印刷品。整個工作由設在法蘭克富的圖書館中心與設在萊比錫的國家圖書館負責,這兩個地方還分別提供一套完整的文獻收集目錄,目錄中還包括按照國際文化交流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在奧地利與瑞士境內出版的相關印刷品。
城市與公共圖書館:
遍布在聯(lián)邦境內各個小型社區(qū)中的城市與公共圖書館(也有稱其為城市圖書室或公眾圖書室),也是廣泛提供查詢各類法學文獻的諮詢場所,特別是對于有本地區(qū)特色的收藏,作為地方法律史學的重要收集者的城市圖書館常常引起人們的重視。在德國許多城市圖書館經(jīng)常不斷轉換自己的收集形式,特別是開展館際之間相互臨近補充的工作,以擴大自己的讀者群,提高自身在社區(qū)活動中的影響。
據(jù)統(tǒng)計全德境內對外開放的各類圖書館總數(shù)約達13,500個,有些城市圖書館還被政府作為指定的、具有一定特點的科學圖書館,同時兼有公共圖書館的職責,在兩者之間為不同公眾提供文獻信息的服務。
(本文原作者R. Lansky先生,曾任德國法律圖書館與信息協(xié)會主席。經(jīng)原作者授權翻譯發(fā)表于此。特感謝R.Lasky先生對譯者在德進修期間的大力支持和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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